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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侨联2017年部门预算
作者: 系统管理员    来源:    时间:2017-05-15

一、宁波市侨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指导县(市)区侨联依法开展活动,为广大归侨、侨眷、留学人员家属和海外侨胞提供法律服务。

2.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人大、市政协中归侨、侨眷的代表、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促进他们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活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

3. 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广大归侨、侨眷、留学人员家属的意见和要求,解决侨联工作的新问题,积极探索和确立符合我市市情的侨联工作方法和侨联组织体制。

4. 吸引海外侨胞和留学人员在市内投资兴办实业,促进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协助海外侨胞投资兴办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开展与海外侨胞在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为侨属企业提供服务。

5. 密切与海外侨胞,留学人员及其社团的联系,及时掌握国内外侨情的重大动态,为有关部门制定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提供建议和方案;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工作并对其实施发挥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侨务对台工作。

6. 加强组织建设,指导和帮助县(市)区侨联的工作。

7. 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侨联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侨联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侨联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侨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7年收支总预算975.1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其他支出(类)。

(二)关于侨联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侨联 2017年收入预算97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5.12万元,占97.9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00万元,占2.05%。

(三)关于侨联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侨联2017年支出预算975.1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15.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3.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56.18万元、其他支出(类)2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26.1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9.68万元,项目支出259.29万元。

(四)关于侨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侨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75.1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5.1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15.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3.0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56.18万元、其他支出(类)20.00万元。

(五)关于侨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侨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5.12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93.97万元,主要是2017年新增大专项:综合运管经费45.39万元和市侨联海外留学生工作经费28.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15.90万元,占85.4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3.04万元,占8.70%;住房保障支出(类)56.18万元,占5.8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45.3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28.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⑶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华侨事务(项)193.90万元,主要用于有关华侨接待安置、生活困难补助以及华文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事业运行(项)48.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76万元,主要用于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2.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5.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79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六)关于侨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侨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5.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6.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9.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侨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侨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0.0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2.76 万元,主要是2016年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的政府性基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20.00万元,占10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00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侨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侨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0.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9.9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9.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海外华侨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与上年一致。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2017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4.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0.00%,主要用于参加有关公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侨联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9.68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侨联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20 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侨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应急及调研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侨联未设置绩效目标管理。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华侨事务(项):反映有关华侨接待安置、生活困难补助以及华文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侨联附件3: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表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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