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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站有关法律服务收费办法
作者:   来源: 市侨联法顾委   发布时间: 20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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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为归侨侨眷,在甬投资、工作、旅游观光、省亲访友、考察交流的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和回国留学人员及家属的法律服务中涉及的有关咨询、起草法律文书、联络等事项,提供免费服务;

    二、在为侨(含港、澳)资(属)和留学人员企业,以及由宁波市侨联引进的外资企业的法律服务中涉及的诉讼代理、知识产权、劳资纠纷及重大非诉讼等事项,按照行业收费标准适当优惠的原则,由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协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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